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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大安燕山铸造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2023-09-21
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和《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自贡市大安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自贡市大安燕山铸造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对地块内的污染现状进行详细分析,评估地块污染物可能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接受水平。根据《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示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自贡市大安燕山铸造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2、项目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新燕村

        3、基本情况:自贡市大安燕山铸造厂地块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新燕村,该厂自2003年在本地块运营,于2010年停产关闭,停产后至今作为库房使用。

二、主要结论

        根据实验室提供的检测结果,土壤中的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地下水中G02和G03氯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分别超标0.41和0.49倍,为原生地质环境特征;地块内监测点G03二噁英类含量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的标准限值。

自贡市大安燕山铸造厂地块的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为二噁英类,所涉及的主要污染物暴露途径为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共2种暴露途径。非致癌危害商计算结果表明,地下水在不饮用、不使用的情况下,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不需要采取风险管控、修复措施。

三、委托单位

单    位:自贡市大安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大安区北环路88号东大家居城商10栋2楼

四、调查机构

单    位: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青路119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281108185

邮    箱:785181862@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