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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16年度质量安全综合治理责任状签订会
2016-04-19
文:质量安全环境部 唐晓玲


       近日,我院召开2016年度质量安全及综合治理目标责任状签订大会,院领导、各二级公司主要领导及主管技术质量、安全及综治的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院党委书记阳光辉主持会议。

       为了更好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会上院长安世泽、党委书记阳光辉分别与各二级实体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6年质量、安全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状,将各二级实体的质量、安全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分解到各二级实体负责人,并要求各二级实体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综合治理的责任层层落实到项目班组的每个职工头上,实现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全员参与。

       安世泽院长对2015年院在质量、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上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和赞扬,对2016年院的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技术质量工作关系到全院的形象和利益,各二级公司要把质量作为院发展首要因素,充分调动全员关注质量、重视质量,同时坚决实行质量、安全的一票否决制度;二是要把握好成果报告的质量这一生存“底线”;三是结合当前形势充分理解签订目标责任状的重要意义,各二级公司领导要在2016年的技术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担负起责任;四是2016年全年继续以风险预控、隐患排查为重点,以标准化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文化建设;六是要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紧抓质量、安全的主线,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狠抓质量、安全事故源头管理,认真排查质量、安全事故隐患;七是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各项质量、安全防范措施,为实现新常态下的蜕变升级保驾护航。

      会议还总结了2015年院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工作,2015年院在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上做很大努力,荣获了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省地矿局“2015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